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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掌

辦理下列事項

一、綜理出納組各項業務。

二、審理支票及出納各項收支。

三、管理各項收據。

四、承辦相關業務公文及臨時交辦事項。

五、教職員工薪津異動及發放作業。

六、勞健保、退休撫卹金、輔建住宅貸款、儲蓄存款及薪津相關代扣項目異動及代扣繳作業。

七、員工各類所得稅扣繳、所得登錄、彙整、核計、申報及製發扣繳憑單等作業。

八、公文承辦及會辦。

九、出納組法令規章之收集。

十、保管現金、有價證券、銀行票據及有關出納之各種單據。

十一、編印學生註冊繳費劃撥單及學生註冊費之收繳、核對、分類、統計並完成納庫。

十二、工程發包押標金退還作業。

十三、各類獎補助學金及助學貸退費發放。

十四、開立教職員生及廠商支票。

十五、領據核印。

十六、出納各項日、月報表、差額解釋表之編製、列印及保管。

十七、付訖傳票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