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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掌

(一)    秉承校長指示主持全校總務事宜。

(二)    擬訂各項章則,工作計劃並主持執行管理及服務事項。

(三)    房舍教室調配及報表之編報。

(四)    規劃學校環境綠美化事項。

(五)    各項採購招標之擬訂與執行。

(六)    各項採購督導與驗收等事項。

(七)    彙整年度事務管理工作檢核報告。

(八)    督導營繕事宜。

(九)    會同會計室擬訂各項費用之支配事項。

(十)    工友、警衛、技工、司機等之調配、督導、考核。

(十一)  學校門禁管理及安全防護事項。

(十二)  擔任防火管理人製作並提報本校消防防護計畫書

(十三)  主辦自衛消防編組訓練

(十四)  主辦民防團常年訓練工作

(十五)  主持或出席有關會議。

(十六)  辦理總務處應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