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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生活輔導

1.訂定(1)學生獎懲實施要點(2)學習評量辦法補充規定(3)請假規定以維護其權益。

2.為顧及學生之權益設立學生獎懲與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

3.訂定學生輔導表,給予適當的輔導或利用課餘實施愛校服務,達成生活輔導師目標。

4.導師平常利用課餘即與家長保持聯繫、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