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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112學年度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鐘點制)甄選簡章

臺南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112學年度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鐘點制)甄選簡章

壹、依據

一、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及助理人員遴用辦法。

二、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進用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實施計畫。

貳、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錄取名額:約僱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正取一名,備取一名。

    二、聘期:自報到日起至113年6月30日止(不包含寒、暑假)。

參、報名資格條件:

    一、年齡55歲以下。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具愛心、耐心且對特殊教育有工作熱忱者。

    三、本校聘用臨時人員將依法函報回溯調查,曾有疑似違反性別平等事件者請勿報名。

肆、工作內容:

一、協助特殊教育學生到達教學場地及回到教室。

二、協助教師指導特殊教育學生進行相關教學,如提醒學習進度、提醒作業及考試內容、傳遞板書訊息、實習課教學訊息及操作實習課器材。

三、其他臨時交辦有關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事項。

伍、待遇:

      由教育部核發,以實際服務時數計算(不包含寒、暑假),時薪176元,每週工作40小時一名

陸、簡章及報名表:請於公告時間(即日起~112年11月15日止) 逕自填具報名表(如下附),並於112年11月15日下午五點前回傳寄至(以下三種方式擇一):

(1)郵寄:臺南市柳營區中埕里132之12號 臺南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 人事室 收

(2)電子信箱:r120037455@gmail.com

(3)傳真電話:(06)6225353 人事室收

柒、甄選日期地點及方式:

    一、甄選日期:112年11月16日(星期四)上午10時整(當天上午9時50分人事室報到)。

    二、甄選地點:本校教務處(臺南市柳營區中埕里132之12號 )

    三、電話:06-6222222轉231

    四、甄選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正本、學歷證件正本(驗後歸還正本)

    五、甄選方式:口試

捌、榜示日期及方式:甄選結果於甄選當日下午五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及個別通知。

玖、注意事項

   一、錄取人員應於112年11月17日上午11時報到簽約,逾時以棄權論,由備取依序遞補。

    二、本教師助理員經錄取僱用期間,如因經費不足需終止契約者,本校得隨時終止契約,    不得異議。

拾、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南市私立新榮高級中學112學年度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鐘點制)甄選報名表

報考類別: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鐘點制)

姓  名

 

出生日期

 

婚姻

  • 已婚

  • 未婚

相片黏貼處

現職服務機關

 

職稱

 

聯 絡 電 話

日:                   夜:

行動:

聯 絡 地 址

 

學       歷

學 校 名 稱

      系科「組別」

畢 業 年 月

     
     

經歷(有無照顧身心障礙者之經驗,請詳列)

服 務 單 位

工  作  內  容

任 職 期 間

     
     
     

簡 要 自 述

 

報考人

簽  章

 

報名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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